鲁迅先生说,“不在沉默中爆发,便在沉默中消亡。”但我们活在当下,不应该走这种极端。看到好多人都在说女方的问题,我觉得有必要帮大家分析一下。
男教师
从官方通报中可以看到“前妻尹某”这个词,既然是前妻,那证明双方已经离婚。那既然已经离婚了,为什么还不能放过对方?通报中说男方长期遭受女方的欺负,也就是说男方是受害者。按常理来说,女方能同意离婚放过自己,自己也不用再活在女方的暴力阴影中,这不是值得庆幸的事情吗?可现实中一个家暴受害者,却在离婚后,脱离女方的“魔爪”后,变成了施暴者,甚至不惜赔上自己的性命。
会去自杀的人,一定是经历了无法想象的绝望,才会选择这条不归路。一位教书育人的教师,却选择走上杀人自杀的道路。当现实的残酷逼迫,击倒了心中的信念,我们拿什么来就拯救自己?
女方
从新闻截图的只言片语中,我们可以看出,女方家庭有一定的实力,所以女方在婚姻关系中相对强势。也就是说,这是段不公平的婚姻。什么是不公平的婚姻?就是夫妻双方不平等,或许是贫富差距,或许是文化差距,或许是健康差距。都会产生夫妻关系不对等的情况,既夫妻一方凌驾于另一方之上。这样的婚姻的,是不健康的婚姻,更像是一种奴役的契约。
那么既然是一段不对等,注定不幸福的婚姻,男方身为教师,难道自己不曾考虑利弊,为什么要娶这样的女子呢?既然娶了为什么到最后又会变成仇人?甚至不惜赔上自己也要杀了对方?
我上面抛出这么多问题,相信你们看了之后肯定会冷静下来再重新看待这个事件。
婚姻的悲剧中,没有一方是无辜的。如果一开始为爱而结婚,就不要在婚姻中掺杂过多的利益纠葛。如果是因为利益生活在一起,那就活得像一对商人,互惠互利。
我抛出的问题却无法去解答,是因为其中很多事情仍在调查,我们不能妄加猜测。但无论内情是怎么的离奇,这段婚姻本身就是畸形的。
我们不愿意成为受害者,也不愿意去加害对方,是因为我们期盼的婚姻是美好的,是相濡以沫白头到老,不是持刀相向,你死我亡。
幸福与悲剧并不是注定的,一开始的选择或许错了,但如何去经营一段婚姻不是掌握在我们自己手里吗?就算经营不善,就算心有不甘,大不了从头来过。你可曾见过有谁是靠怨恨得来的幸福?
copyright 2019-2020 聚答 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16363号 大地主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