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一起家暴导致的悲剧,为什么非得将“教师”这个定语加到前面?
难道是说,这样的悲剧与教师职业之间还有什么本质上的联系和关联吗?
如果说把这个杀妻后自杀的男子换成另外一个职业的话,那是不是说这样的事情仍然有可能发生?
所以,不能框定在教师职业这个特定范围来提问和说事。
5月25日上午,雷城碧桂园小区发生一起命案,死者一男一女,男子砍死女子,后跳楼自杀。
男子名叫黄某懿(39岁为当地学校一名教师);女子为他的前妻尹某(40岁,都为本地人),当天男子持刀追砍女子,随后女子逃往隔壁邻居家进行求助,男子提刀追到邻居家,将女子砍死,随后自己从27楼跳下当场摔死。
是什么导致的悲剧?
为什么这个男子一定要致这个女子以死地后而跳楼自杀呢?
据小区内的知情人士和邻居们反映,这个女子平常非常霸道,而且一家子人都经常性的欺负黄某懿。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黄某之所以能做出如此疯狂举动,那就说明他已经达到了忍无可忍无法再忍的地步了。
可以想象得来,一个五尺男儿经常被妻子欺辱打骂,以及被妻子和她的家人一起来欺负,而且是长期的欺负蹂躏,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滋味?兔子急了还咬人,更何况是一个堂堂的五尺男儿?每一个悲剧的背后都有一个存在的根源,夫妻之间最起码的包容,尊重,互信,关爱,才是建立和谐家庭的根本。
任何一方欺凌对方实施家暴都是导致悲剧的根源。
其实,这样的事情在社会中还有很多很多,这与这个男子是不是教师,没有本质上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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