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从小生活在胶东农村,燕子和狗都是日常生活中见到的动物,在生产队里的时候,家里就有狗,不是什么金贵的品种,就是当地的土狗,也就是现在大家耳熟能详的中华田园犬。
狗狗是父亲的好帮手,农忙季节看护粮食,守护果园。农闲时节可以陪同父亲上山打猎,野鸡、野兔、斑鸠等等,可是那个年代难得一见的荤腥。燕子是益鸟,消灭田地里害虫,而且身姿优美,田间地头处处可见,农村人都很喜欢燕子。那么“燕知寒门,狗知新婿”,这句俗语是什么意思呢?有没有科学道理呢?
唐朝著名的大诗人刘禹锡,曾经写下过这样的诗句“旧时王榭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从这一点上来看,燕子自古以来都是比较喜欢在高门大户人家筑巢的。
狗知新婿,狗是动物界里人情味最浓的物种,它能通过主人的微妙情绪变化做出一系列的判断,新女婿上门的时候,主人表现得非常热情,狗狗自然而然知道这是自家人。
狗狗的嗅觉非常发达,他能嗅出高达200多万种气味,他的听觉能力也是人类的16倍。而且,它还具有高度的“分析能力”,能够从许多混杂在一起的气味中,嗅出它所要寻找的那种气味。狗的鼻腔粘膜上面长有两亿二千万个嗅觉细胞,而人的嗅觉细胞只有五百万个,因此狗的嗅觉比人灵敏得多。
曾经的电视剧《神犬奇兵》看哭了无数人,小野狗“步枪”、“小米”、“沧海”和“滔滔”在艰苦卓绝的环境中克服种种困难,出色地完成了各种任务,在各类危险任务中屡建功勋,依靠敏锐的嗅觉,和矫健的身手保家卫国,守卫祖国的疆土。
记得小时候家里有一只大黄,是三叔家里养的,因为是在粮食匮乏的生产队时期,三叔不舍得喂它。经常跟着父亲上山打猎,久而久之,就来到家里住下了,俨然成了我们家的一员。后来长大了要生狗崽了,三娘(胶东方言三婶的意思)过来要领它回家,它怎么也不肯回去。见母亲关了街门不让它进门,就在门口的苞米秸垛里生了四只胖胖的狗娃。三娘把小狗崽拾进筐子背回家,大黄无奈,三步一回头的跟着回去了。以后,隔三差五就偷偷跑回来,家里院外的来回溜达几圈,眼泪汪汪的想家了。母亲不忍心,扔块饼子喂它,大黄吃了赶紧走了,家里有嗷嗷待哺的狗崽在等它。如此周而复始几次,大黄在来时的路上失踪了,被偷狗的抓住偷走了。
所以说,农村俗语:燕知寒门,狗知新婿,是蕴含科学道理的,如果大家有不同的见解,欢迎在留言区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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