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作为一个没落的王朝,从甲午战争的赔偿2亿两到八国联军侵华,火烧圆明园。按理来说,清政府应该是没有钱了。 然后事实是,从庚子年的8000万两白银飙升到辛亥年的3亿两。短短十年,清政府财政翻了四倍不止。
一,看到这里就奇怪了,本来该下降的财政收入,现在却不断上升,这是为何?
在清政府前期,当时税收施行的是“摊丁入亩”,也就是根据田亩的多少来纳税。据记载。康熙年间,依据摊丁入亩政策,全国一年的财政收益是四千万两。
到了道光年间,随着耕地的不断开垦,税收也在不断增加,达到了一年收益七千万两左右。 七千万两,只要不发生天灾人祸,肯定是够清政府开销的。 但是,自从道光年间,战争就没有断过,鸦片战争,太平天国运动,甲午中日战争,八国联军侵华。可以说,每一次的动乱都在极大的消耗了清政府的财政。 打仗,肯定是要钱的,在道光之前,国家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农民土地的税收。
二,然而,现在,土地税收不够了,怎么办呢?
增加土地税,这肯定是杯水车薪,再怎么加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因此,清政府就把目光放到了商人和商品的身上。
1.增设厘金 厘金就是一种商品流通税,一件商品从这个城市流通到另一个城市,那么就要交税。税率大概是8个百分点。 当时的湘军就是靠这个生存下来的。湘军建立之初,清政府国库空虚,没有军费资助。于是,就叫曾国藩自己想办法。曾国藩就一个办法“开设厘金”。短短几年,曾国藩靠着厘金就养活了十几万的军队。 等到,清政府灭亡前夕,厘金的收益几乎可以和土地税收齐平了。
2.关税 清朝,海关税主要分为“船税”和“货税”。(一)船税 按照规定,海关中,大船税收“1200两”;中船税收“960两”;小船税收“450两”。
(二)货税 货税分为正税和陋规、缴送。其中,正税是3.9%,这部分收益,直接归属于国库。 陋规,这部分是6%,名义上这部分税收是海关人员私自收取的,但实际是在清政府的许可下,他们才敢这么收的。6%,到官员手里的就2%,还有4%间接的到了政府手里。 缴送,这部分更狠了,直接收10%。一百块,要收十块钱。 我们来算一笔账,假如英国有十万两的船要进港,那么他们要缴纳的总税收是1200(船税)+3900(正税)+6000(陋规)+10000(缴送)=21100两。也就是说,十万两的船,一次的税率是21100两,达到了20%以上。
晚清时期,关税一年达到了四千多万两,占清末财政收益的三分之一。 再加上当时的盐税,清政府末年,一年的最高收益达到了三亿两之多。
总体而言,清末,国库的总收益之所以有了很大的提高,主要的原因是增设了“厘金”和“关税”的大幅度增加。单单这两个政策,就让清政府一年多增加了八千万两以上的收益。奈何,清政府是扶不起的阿斗,官员的腐败和政府的无能,导致了最后的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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