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不仅以甲天下的自然山水名闻遐迩,同时也是一座拥有两千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桂林先民早在三万年前就已在洞穴中谱写自己的历史,当步入文明社会后,秦始皇以一道灵渠把五岭化为坦途,中原文明沿漓江而下,与当地质朴的百越文化相融汇,创造了两千年与山水辉映的桂林历史文化。今天,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交融在一起,构建出桂林独特的文化旅游
1、地理位置:桂林是世界著名的风景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地处南岭山系西南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109°45'-104°40',北纬24
°18'-25°41'。
2、行政区划:辖秀峰,象山,七星,叠彩,雁山5城区和灵川,兴安,全州,临桂,阳朔,平乐,荔浦,龙胜,永福,恭城,资源,灌阳12个县,行政区域总面积27809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565平方公里。
城市历史
桂林历史悠久。根据市区宝积岩和甑皮岩洞穴发现的遗物,经考证,甑皮岩人已进入母系氏族社会阶段,距今约一万年。
夏商周时期,这里是“百越”人的居住地。秦始皇置桂林,象,南海三郡,这是“桂林”名称的最早起源,但郡治不在今天的桂林市。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在这里设始安县,隶属荆州零陵郡。东汉时改属始安侯国。三国时先属蜀,后归吴。甘露元年(265年),置始安郡始安县,郡县治所都在今之桂林。隋唐时属岭南桂州总管府。唐武德四年(621年),李靖修城于独秀峰南。贞观八年(634年)改名临桂县,属桂州始安郡。光化三年(900年)始,属静江节度。五代十国时先后属楚和南汉的桂州。宋时,前属广南西路桂州,后属静江府。元时属广西行中书省静江路。明清时均属广西省桂林府。民国时属广西省。1914年改名桂林县,1940年始设桂林市。1944年11月至1945年7月28日,为日寇占领。光复后仍为广西省辖市。历史上长期为广西省会。 1949年11月22日桂林解放,为广西省辖市,1958年改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辖桂林城区和郊区。
1981年7月、1983年10月阳朔、临桂划归桂林市管辖。
1996年12月26日桂林市委,市人民政府按国务院,自治区批复的方案,实行区划调整,将郊区更名为雁山区。
1998年9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桂林市和桂林地区合并,组建新的桂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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