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王朝的财政收入在清末时期达到了历史的巅峰。清朝中期的时候,主要税收是田赋、盐税以及关税。田赋是清朝主要的财政来源,乾隆时期差不多有两三千万两白银一年的收入;盐税虽然是百姓们的必需品,但因为不像粮食需求量那么大,因此康乾时期财政收入大概是每年500万两白银左右,到了道光年间,也不过700万两。
因着清政府长期闭关锁国的原因,关税在晚清以前也没有太高,只有500多万两白银一年。但随着晚清政府的衰败,清政府开始增大各种税收以获取更大的利益,他们将自己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中的赔款,平摊到了每个百姓身上!
因为《马关条约》的巨额赔款,到了1911年时,田赋已经高达4800多万两白银,而盐税更是到了一个夸张的地步,高达4600万两,是康乾时期的9倍,是道光年间的7.6倍!至于关税,也达到了4300多万两。那这些多余的收入是哪来的呢?是通过打压中国农民、商人以及手工业者,收取的“过路费”厘金;是通过“火车一响,黄金万两”收的铁路费用;是通过祸国祸民的鸦片收取的恶税洋、土药厘税(鸦片税)。这样的高税收,一直到清朝最后几年依旧如此。1908年,清朝财政收入为2.3亿,1909年是2.63亿;直到清帝退位的前一年,1911年时,清朝的财政收入都有3亿两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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