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派出所做了24年临时工,现在不想干了,也真是有点可惜。
单纯从补偿角度来看,基本上是没有任何说法的。因为是主动离职,单位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而且就算离职之后处于失业状态,也没法领取失业金。因为失业金的领取条件之一就是失业者是被动离职。
既然已经工作了24年,说明你对这份工作还是很有感情的,现在不想干了,估计不是受什么委屈了,就是有更好的工作了。否则一个人也不太舍得轻易离开工作了大半辈子的地方。
这么多年都过来了,一般的小打小闹肯定也见识过了。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差别也不是头一天知道,如果能考编制转正,估计你早就行动了,估计还是在转正的道路上遇到了一些障碍。这次估计是遇到一次更大的挫折,让你对现状失望了。
如果是这种情况,那就更不要义气行事。一定要想好自己的未来的出路再做决定。离职再简单不过,但是往后的路怎么走,心里一定要有数。
我一个朋友之前是在法院当临时工,一个月工资除去三险一金,到手只有不到三千块钱。他做了7年,他其实很喜欢法院的工作,钱不多,但是他觉得他的工作很有意义。
后来,他家一个亲戚想开宠物店,找他合伙干,他看项目不错,就辞职了。辞职这么多年,他跟原来法院的那些同事关系处得都不错,也算是“上面有人”。
一个人过去的生活将会影响到未来的生活。
保留好派出所的人脉关系,即使离开了,将来指不定什么时候能用上。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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