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第一次货币改革是他正式登基前(公元7年)的事。改革的内容是在流通的五铢钱外,增发大面值新币,包括两种复古的刀形币(错刀面值五千、契刀面值五百)和一种圆形币“大钱五十”。面值很大,分别是传统五铢钱的十倍、百倍和千倍,可是,重量并不与之相匹,例如“大钱五十”,实际重量只有十二铢,却当五十枚五铢钱。有人融化掉五铢钱,改铸成新币,获利千倍百倍。
市场的混乱促使王莽在即位的第一年(公元9年),进行第二次币制改革。废除五铢钱和刀形币(面值五百和面值五千两种),只流通“大钱五十”,另增加发行一铢的小钱,于是,市面上流通的货币的价值一下子减少了许多,出现通货紧缩的混乱。
市场的钱不够用,激起了王莽进行最为奇葩的第三次(公元10年)币制改革。王莽改钱币名为“宝货”,分为“五物、六名、二十八品”。“五物”是说宝货的材质由金、银、铜、龟、贝五种材料组成;“六名”是说宝货的规格共有金货、银货、龟货、贝货、货泉和布货六种;“二十八品”是说宝货的种类分为金货一品、银货二品、龟货四品、贝货五品、货泉六品、布货十品,总共二十八种样式。各种名品的货币,价值不一,最高者黄金一品,值万钱,布钱大的值千钱,泉货小的值一钱。如此复杂的货币,除了引起市场混乱,没有任何作用。
每次改革,平白让不少百姓遭受巨大损失。
即位伊始(公元9年),王莽立即推出田制改革法令。法令规定:一、全国土地改称王田,用这种形式收归国有,禁止私人买卖。二、丁男通常占田不过百亩,有田之家若丁男不足八口而占田超过一井(即九百亩)者,要把限额之外的土地分配给亲族邻里。三、没有土地的家庭可以按丁男百亩之数授田。
毋庸置疑,王莽的王田制,直接打击的是大土地所有者,改变“富者田连阡陌,穷者无立锥之地”的现状。广占良田的富人,大多是那些武断乡曲、有官府背景的豪族,或者干脆就是贪官污吏、王公贵族。但是,没有资料表明,王莽何德何能,依靠何种力量,能够推动这场触动土地私有制度的改革!
王莽的财税改革,即所谓“五均六筦”政策。“筦”是“管”的异体字,即管制的意思,“六筦”就是指国家对六个方面的经济活动实行管制。
前三筦是对盐、铁、酒等三种重要物品的生产和流通进行管制,国家垄断专营。这些都是百姓日用生活品,不许私家染指。第四筦、第五筦主要是国家垄断货币铸造、并对铸造货币的原材料的采集加以管制。
第六筦是对城市工商业经营和市场物价与民间金融信贷行为的规范和管制,谓之“五均赊贷”。主要在长安、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等几个大城市中施行,也旁及郡县。负责人称为五均司市师,掌管均平物价、税收征取和赊账放贷事宜。
赊贷也是五均司市的任务之一。“赊”是为市民非生产性的开销——如祭祀丧葬提供的短期无息贷款。“贷”是为小工商业者提供生产性资金,期限较长,收取年利润的10%为利息。
总之,所谓“六筦”(六管),就是由国家全面垄断重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生产和销售,垄断货币发行权,控制大城市的物价波动、民间借贷等工商业活动。
王莽改革的初衷是什么?史称“莽性躁扰,不能无为。每有所兴造,必欲依古得经文”。(《汉书·食货志下》)这是说王莽改革有复古主义或者理想主义倾向。
王莽改革的实践途径,过于简单粗暴。他以为颁发诏令就可以治国,把所有的权力都集中在国家层面,然后就不停地发布改革法令,随意性太强,各种措施缺乏操作性,甚至朝令夕改,令人无所适从。
王莽改革的导向,似乎是为了抑制豪强。实际却是以抑制豪强兼并的名义,为中央政府聚敛财富,普通老百姓,并没有从王莽的改革中得到真正的实惠。比如,王莽指责汉朝田税太低,三十税一,使大土地所有者多占低税的便宜,这个话并没有错。但是,改革后变成十税一,即便对豪强多征税了,普通农民的负担也增加了三倍。又如六筦中,过去对于名山大泽的开发及其产品,也有课税,王莽却进一步规定,凡从事鱼鳖、鸟兽捕捞活动和从事畜牧业的底层民众,也要像家庭副业产品者一样,缴纳所得税(“贡”),税率为其所得额的十分之一。从事这些经营活动的都是升斗小民,一概必须交税,使其生活更为艰难!如果隐瞒不向政府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产品没收,罚服劳役一年。这分明是不择手段地盘剥百姓。王莽的改革,不仅不能解决社会矛盾,还加剧了社会矛盾;既动了上层贵族豪强的蛋糕,又加重了普通百姓的负担;承诺的好处如王田制,由于官吏的怠工和腐败,可以断定得不到切实实行;增加的赋税负担,却让普通民众的生活,如雪上加霜。一次次的货币改革,一次次的货币贬值,轻率废除已经施行的货币,实际上每次都是剥夺了人们既有的财富,使中产之家也濒临破产。“农商失业,食货俱废,民人至涕泣于市道。”(《汉书·食货志下》)新莽王朝终于走到历史的尽头。
撇开王莽个人品行和改革动机不谈,王莽改革的败局,至少给我们如下反思:改革的目标设计是否合理?改革的依靠力量是否足够?改革的措施是否切合实际?改革的部署是否有序而坚定?改革的成果是否能让多数民众分享?这些都是决定改革成败的重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