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历史上没有这样案例,所以不应该把外交关系作为判断两个国家是否交恶的依据。
这个只能说是通常,一般大国间发生战争,是不会对敌对方使者进行报复,因为有些时候还需要他们进行两国间的通讯交流。在冷兵器时代,没有手机,没有网络,两国通讯只能依靠通讯人员来往,这是两军交战不斩来使的原因。什么时候交战双方会把使者都砍了?那是两国彻底决裂,冲突的各方认为要和对方血战到底的,就会采取杀死使者的办法来表示不妥协的态度。
比如,元军南下攻宋,名将王坚死守钓鱼城,蒙古大汗蒙哥派将招降,王坚把该汉奸降将押到阅武场,斩首示众,军声大振。随即誓死守城,击毙蒙哥,此战影响重大,挽南宋之国运,折上帝之鞭。
根据《日内瓦公约》,世界各国不得虐待俘虏,不能射杀医务兵、老人以及和孩子等无抵抗能力的人员,同时不能杀害双方的谈判人员,也就是"两国交兵,不斩来使",这是现代战争中基本所有国家都得遵守的一条规则,违反《日内瓦公约》会受到国际社会的谴责以及各种压力,处理不好,先前取得的优势都会化为乌有,在这个条约的框架下,大规模侵犯人权的现代战争很少发生。
大家可能看过一场电影,叫《血战钢锯岭》,在1942年的太平洋战场,军医戴斯蒙德·道斯不愿意在前线举枪射杀任何一个人,坚守信仰及原则,孤身上阵,无惧枪林弹雨和凶残日军,以自己的绵薄之力尽再救一人,75名受伤战友最终被奇迹般的运送至安全之地,得以生还。实际上除非真的要全歼敌军,否则军医这个角色在战场上是不会被射杀的。
1941年珍珠港事件后,美国人恼羞成怒扣押了日本驻美大使野村吉三郎,但没有送进监狱,而是“软禁”;日本随即也同样对待了美国驻日大使格鲁,第二年双方进行了交换遣返,都安全回国。
一般来说,两国宣布进入战争状态后,也要分是否断绝外交关系的两种情况,局部战争也有可能继续保持互相的使领馆,这就没有必要采取强硬措施,秘密监视即可;如果决定断绝外交关系,那就会正式驱逐大使及外交人员,給予限期离境,通过中立国或第三国返回祖国。
无论是中国还是外国,在战争中都没有提前撤离外交人员的先例,也没有外交人员因为两国发生战争而搭上性命,因此断绝外交关系各自接回驻外人员并非两国间开战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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