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福州大学的准研究生,借住在谢女士家里,这位准研究生是谢女士婆婆朋友的儿子。前后两次用棍棒戳打谢女士的爱狗,最后使狗狗受伤。此事一出,好多网友强烈建议取消该学生的研究生入学资格,我想真的没有必要这样!
我认同一句话:爱狗的不一定是好人,而不爱狗的不一定是坏人。
可能是狗狗的声音吵到了他或者由于别的什么原因,所以他才做出了伤害狗狗的举动,这种行为是不理智不可取的,但是没必要上纲上线说取消该同学的研究生入学资格。
也不见得平时我们就做的有多好,在这个网络时代。稍微有点事情,每个人都会变成道德的审判官,每个人都有资格指责你。但是,我们整天在说以人为本,而且一个研究生对社会的贡献是很大的,是属于我们的高学历人才,难道就因为伤害了狗狗就要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我本人是极不赞成这样的言论的,我们对他的行为可以批评指正,但是真的没必要就因为这个事取消研究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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