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事件既标志着公安机关勇于纠错,正义终究得到伸张,又意味着相关法律需要补充完善,决不能让法律成为保护坏人的工具。
高中生胡林和女同学在商场内行走时,女同学被一老年男子袭胸。
老年男子欲逃跑时,被胡林同学用脚踢倒,后被认定为轻伤。
8月21日,胡林被冷水滩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8月26日,永州市公安局责令冷水滩分局撤销案件,立即解除对胡林的刑事拘留,提级由市公安局重新调查。对老年男子猥亵他人的违法行为,冷水滩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行政拘留15日。
该商场保安查看监控后发现,这个老年男子不但猥亵了胡林的女同学,还猥亵了另外一个女生,有两段视频可以作为证据。
让这个老年男子赔300块钱,给胡林的女同学检查身体。
这个老年男子住院治疗,胡林家拿出了10000元治疗费。
老年男子要胡林赔偿20万元,未果。
1.为什么要老年男子赔偿300元?依据是什么?
2.为什么老年男子住院要胡林家出治疗费用?依据是什么?
3.为什么老年男子猖狂到要胡林家拿出20万元?坏人有恃无恐,好人反倒受尽委屈?
一是切实提高执法者的能力水平。决不能什么事都和稀泥,没有原则地当和事佬,甚至是非不分,这样做变相鼓励了坏人更坏,执法者变成了坏人的倚仗。
二是进一步畅通执法监督程序。对此类案件,表面看似乎合乎法律有关规定,但是违背了社会正义基础,这个事件之所以成功扭转,是舆论监督发挥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其实,这都是当事人及家人的无奈之举,把事实发布到网络媒体上扩散,以求得众人支持。
执法机关内部应该有正常的监督渠道,舆论对司法机关的监督也应有畅通的渠道。
三是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执法争议,才能全面保护正义者,有效打击犯罪分子。
永州公安对这起事件纠错及时,没有造成进一步的负面影响,值得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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