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样的结局,简直大块人心。
用被猥亵女生17岁的李同学的话来说:正义不会离开胡同学,他本该受到表扬的。
事件回顾:6月1日下午5点李同学和胡同学去吃饭,雷某用手肘撞击李同学胸部,可是雷某却说他们是故意“碰瓷”,之后去监控室查看。李同学报警,雷某想跑。胡同学去追,踹了雷某一脚,雷某摔倒。
警察来后,他们同意调节,并签订调节书(意思是双方有事都不会来找对方)。
6月6日,雷某去医院检查,需要手术,家里没钱要胡同学家出,胡同学父亲给了1万。后来雷某要求胡同学家给20万,如果不给就让胡同学坐牢。
8月21日胡同学被拘留。
胡同学的事件,让大家很生气,也对见义勇为的评定产生了怀疑。“难道我小偷偷了我的东西,我不能追吗,如果追受伤了我还得坐牢,别人也不能帮我追,不然别人也得赔偿?”
虽然正当防卫的意思是制止行为发生就可以了,但是界限真的很难。
我想大家是看到了自己,万一这件事发生在自己身上怎么办。虽然警方给了6条公告。
这件事之所以被大家关注,是因为他颠覆了我们对见义勇为的认知,犹如晴天霹雳一般。
一个是猥亵女生的惯犯,一个是出手抓人的青年。在防止惯犯逃跑途中受伤却要青年赔偿20万。这伸张正义的代价是不是有点大。
这件事若没有被大众关注,那么胡同学很可能就要坐牢了。看了下网友的评论,几乎是一边倒。胡同学为什么要坐牢,猥亵惯犯的雷某却可以得到赔偿。不是签订了调节协议,为什么又能出尔反尔呢?全部都在为胡同学抱打不平。
结束语:胡同学刑拘解除,让大家看到了希望。好人不应该受到责罚。我们算不上好人,只是奉公守法的公民。但也不能让坏人欺负到头上不是!
copyright 2019-2020 聚答 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16363号 大地主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