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诉讼是指当他人在未经专利权人授权的情况下,制造、使用、售卖或引入专利产品时,专利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或滞纳金等法律责任。这种诉讼可以由当事人在一些不同的法院提起,具体的管辖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形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和处理。
一般情况下,专利侵权诉讼的管辖应当按照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一、管辖法院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原则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于被告住所地、居住地、经常居所地的管辖原则;二是基于合同签订地的管辖原则;三是基于侵权地的管辖原则。
二、管辖法院的诉讼权力的判断:在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当被告方违反了专利权的颁发地,获得了专利权的颁发国也可以参与诉讼并行使诉讼权力,但被告也可以提出反诉或反抗。
三、管辖法院的专门性:有时,当涉及到专业性领域的专利侵权诉讼时,处理这种案件的法院可能是一些专门的法院,例如知识产权法院、海事法院等,而不是一般的民事法院。
四、管辖法院的具体情形:在实际诉讼中,还需要根据具体的诉讼要素来作出最终的管辖决定。例如,当专利权案件同时涉及到多个被告方时,需要判断哪些被告的行为属于管辖范围内,哪些不是。
总的来说,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需要考虑的因素比较多,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处理。在选择管辖法院时,需要认真研究各种诉讼原则和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诉讼的进行合理、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