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侵权诉讼时效

发布时间:2023年7月31日 01:01

著作权侵权诉讼时效是指侵权行为发生后,起诉侵权者的时间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著作权侵权诉讼的一般时效期间是两年。

著作权侵权诉讼时效的计算起点是从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即当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时,才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著作权侵权诉讼时效结束。

然而,也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例如,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在10年内未得到权利人的投诉,其他人使用他人已经出版发行的作品或引用别人的作品,不构成侵权,这被称为“习惯使用”。但即使存在习惯使用,著作权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也仍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还有一种称作连续侵权的情况,即侵权行为不是一次性完成,而是分散在一段时间内不断发生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著作权侵权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起点应该是最后一次侵权行为的发生时间。举例来说,如果某人在一年中利用别人的图书制作了多份盗版图书,每一份都是一次侵权行为,那么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起点应该是最后一次侵权行为的发生时间。

总之,著作权侵权诉讼时效对于著作权人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如果错过了时效期间,将无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因此,在发现著作权侵权行为时,著作权人应及时采取行动,向侵权者提出警告,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