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第五章食品检验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0日 13:00

食品安全法的第五章是关于食品检验的。该章节详细规定食品检验的内容、方式、标准和责任等。食品检验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其目的是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权益。

食品检验的主体有两种,一种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另一种是生产经营单位和食品检验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是负责对食品进行监管和检验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对食品进行抽检、现场检查和抽样监测,并制定和修订监督检验计划和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和食品检验机构是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检验或委托合法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食品检验主要包括两种方式:一种是委托检验,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向合法的检验机构委托进行检验;另一种是自行检验,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检验。无论是任何一种检验方式,其检验的标准都是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的,在检验之前要对所检验的食品进行抽样检测,检验中要注意保证检验样品的完整性和不受污染。

食品检验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保障食品的安全性、卫生性和质量;二是维护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达到这些目的,在食品检验中需要采用可靠、准确的检验方法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负责,并及时向有关机关或部门报告检验情况。

在食品检验中,如果检验结果不合格,那么相应的企业所生产的食品就不能上市销售。同时,有关部门还要对不合格的食品进行处理和处罚,并对企业进行相应的监督和管理,以保障食品安全。

总之,食品检验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必须要严格落实检验标准和程序,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