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旅游古城维护费
简介
丽江古城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是中国唯一一个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古城。古城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每年吸引大量国内外游客。为了保护和维护古城,丽江市政府征收了一系列费用,其中包括旅游古城维护费。
征收依据
根据《丽江纳西族自治州旅游古城维护条例》第四条规定:为保护和维护旅游古城,对在旅游古城内经营旅游活动、从事与旅游相关的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旅游古城维护费。
征收标准
旅游古城维护费的征收标准按照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规模、经营收入、从业人数等因素确定。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 单位:按年征收,征收标准为单位注册资金的0.5%-1%。
- 个体工商户:按年征收,征收标准为个体工商户年营业额的0.5%。
征收范围
在旅游古城内经营旅游活动、从事与旅游相关的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在旅游古城维护费征收范围内。具体包括:
- 餐饮服务业
- 住宿业
- 旅游商品销售业
- 旅游演艺业
- 旅游交通运输业
- 旅游服务业
- 旅游广告业
- 旅游咨询业
- 工艺美术品制作业
- 民俗表演业
- 摄影服务业
- 其他与旅游相关的经营活动
用途
旅游古城维护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 古城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 古建筑保护和修缮
- 环境整治和绿化
- 旅游管理和宣传
- 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
- 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管理
旅游古城维护费由丽江市人民政府负责征收和管理。具体征收工作由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负责。
缴纳方式
旅游古城维护费可以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支付或支付宝支付缴纳。缴费单位和个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缴纳。
监督
丽江市财政局负责对旅游古城维护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市民和游客有权对旅游古城维护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进行投诉和举报。
意义
旅游古城维护费对于保护和维护丽江古城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征收维护费,可以筹集资金用于古城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和文化遗产保护,确保古城长久保持其历史风貌和文化特色,为游客提供良好的旅游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