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对本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负有以下职责:
一、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
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消除。
事故防范和处置: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及时处置。
安全设施和设备维护:负责安全设施和设备的维护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监督特种作业: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监督,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按照安全规范进行作业。
二、监督检查职责
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材料堆放、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措施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要求整改。
监督检查施工人员: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监督检查材料和设备: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和设备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三、隐患排查和治理职责
隐患排查: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制定整改措施。
隐患治理: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按照整改措施及时治理安全隐患,消除事故隐患。
四、资料管理和报告职责
资料管理:建立和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安全检查记录、事故应急预案等。
报告职责: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隐患和安全管理措施等情况。
五、其他职责
接受监督: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的监督检查,配合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继续教育:定期参加安全生产相关培训和学习,提高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技能。
守法诚信: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诚信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总之,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责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履行职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健康和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