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观变态的精致利己主义者应被世人唾弃 ,辱国的许某馨十三亿华夏儿女讨伐你向国家和民族道歉。让那些诋毁和侮辱国家的任何人和团体付出高额的法律代价。让那些吃着中国的饭拿中国的钱靠中国发展的恨国,辱国,诋毁国家和民族分子没有任何活动和生存空间。
要我说,这种人,无论它父母是干啥的,都要想办法,让他们无立锥之地。
为什么要这么狠,因为它散播了绝对错误的价值观。如果此事不了了之,会让很多人价值观崩坍。
价值观这东西,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他实实在在影响人的行为。而且观念比病毒更具有传播性,所以,他能影响很多人,一个观念的传播,最终甚至可以引发社会的动乱或者社会的变革。
例如,袁世凯复辟帝制,几天就失败,就是因为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解放战争,不到四年
许可馨要是没违法的话,那法还有存在的意义吗?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母法《宪法》里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有明确的规定!
第二辱骂烈士是违法的,案例很多!
第三骂人违法,这种案例更多,而许可馨把国人都骂了,全国都可以起诉她!
第四在国家处于抗疫关键的时刻,她公然发表“临阵脱逃”等言论,涉嫌多角度违法!
第五她在国内取得的学位,按相关法律规定的第一条款是“热爱祖国”!
细思极恐的多了,自己细品吧!
可以通过以往发生的类似事件,来进行考证,是否违法、一清二楚。
①:在网络上经常有人公然发表不良言论,落情节较轻,最终落得行政拘留七天处罚。
②:去年、12月23日,重庆、忠县、某男子刘某因侮辱国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这样的事情发生多次、已经屡见不鲜,若是没有违法,为何会受到判罚呢?
明眼
触犯了情与理,没有违法。这是确实是。但是她利用社交媒体传播出去的错误观点,确实造成了不良社会反应这也是事实。还在其中透露出大量的信息,隐晦的表达出有人利用非法的手段为自己谋取利益。
作为检察机关应该有所作为,介入调查,以正视听。
它这个问题如果放到战争年代的话估计会被认为叛徒卖国贼,话又说回来,这次全国抗击疫情乃至全世界抗击疫情也就是咱们常人说的没有硝烟的战争,其实已经接近达到了战争。她这么做这么说真的能给她戴上一顶大高帽子游街。
第一娱记出品必属精品!
许可馨妖言惑众,当疫情形势紧张,她却在背后鼓动抗疫一线的医务人员当逃兵,污蔑祖国,辱骂国人!就可判刑!
什么“反正中国人就是喜欢把过苦日子当美德的贱骨头”,什么“我就是恨国党”,什么“那些老鼠”,这还是一个中国人吗?这还有把自己当中国人的一点想法吗?
言论自由不等于没有底线!上面的话可能只能说明她畸形的价值观,但是在全民抗疫最紧张的时候,她却背后鼓动抗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在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侮辱内容的,最高可处15日行政拘留;同时根据《刑法》第249条规定,煽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需要处以刑罚,许可馨在微博上发表的言论“中国人就是喜欢把苦日子当美德”、“怎么那么贱骨头”已经涉嫌违法,但是呢可能还达不到行政拘留的地步!
两年前的“洁洁良”事件我们就可以看出一些端倪,她发表一些辱华言论但是并没有公安机关介入而只是受到了党内警告的处分,后来网
表面上看是如此,但这个说法经不起细细推敲,你仔细看下许可馨的言论,不仅仅是触犯了情和理的事情,也不是没有违法的事情,而是已经严重违法,几个理由:
1、辱骂烈士。当大家都在给李文亮祈祷,媒体在报道李文亮正在进行抢救的时候,而许可馨则转发微博辱骂说:“救你妈X“,那时候,虽然李文亮不是烈士,但如今评选上烈士了,那就涉嫌辱骂烈士,《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
坚决反对这样的说法。
许可馨事件迄今为止仍然还没有任何消息,但并不是说这件事就一定没有结果。
不知为什么总有这样一派人,用各种各样的说法为其解脱和开脱。
奉劝这些人不要再枉费心机了,许可馨必须要为她的言行付出代价。
互联网并不是一个可以随便发表言论的地方,互联网也是在法律框架下运行的一个平台和空间。
有人在互联网上诋毁在四川凉山大火中牺牲的英雄,法律没有容忍这些不法分子,该拘的拘,该关的关,该罚的罚。法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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